分公司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应提交哪些文件?

日期:2011-10-06    作者:友道法务   来源:fawuone.com 阅读:1137 [-] 扫描到手机

      1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并加盖公司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的,提交责令关闭的文件。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应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决定.

      4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本、副本。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咖律网提示

      分公司在提交以上材料时应注意:

      (1)《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和《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http://qyj. saic.gov.cn)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他申请材抖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许有根 律师   安徽黄金律师事务所   法律咨询热线:131-5565-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