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违反竞业限制,可搜集这18种证据

日期:2020-08-03    作者:/   来源:法务之家|天津二中院 阅读:726 [-] 扫描到手机

 劳动者如在离职后违反竞业限制的协议,很可能会给原用人单位造成极大的损失,但在实践中,用人单位即便明知员工违反竞业限制,也不知如何获得相应的证据以便维护合法权益。以下,笔者总结了全部的十八种证据,包括一些可行的取证思路,供参考。

根据取证难度,我们从易到难,进行了排列,一★为最低,五★为最高。

其中,最为靠谱的证据是出入工作场所的录像,一般来说,不管员工如何刻意规避,只要用人单位足够耐心,总难免会被取得相应的证据。

01、工商登记

在知道对方的经营单位后,可以从网络上便轻易可以查询,真有不少员工签订了竞业限制的协议,却竟然做显名股东。

取证难度:★

02、新单位对劳动者在新单位网站、宣传册、广告等载体上的记载

取证难度:★

03、如果是上市公司还可以关注其信息披露以及对外宣传信息等

取证难度:★

04、快递签收证明

没有快递的人生,是不完整的,不收快递的可能性极低,尤其是单位的前台很可能早就代收了。

甚至还可以假扮快递员,送上办公室。

取证难度:★

05、打座机电话

把拨打电话的过程录像。

取证难度:★

06、劳动者进出新单位工作场所的影像资料(最靠谱)

对于侵犯隐私的抗辩,可回应2015年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06条虽规定:“对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但在该员工已作出损害原单位合法权益的情形下,为合法保障权益,作相应的取证没超过必要的限度,且在公众的场合的公共空间取得相应的录像,不构成对个人隐私的侵犯,合法性并无问题。

取证难度:★★

07、其他证人证言等能佐证劳动者从事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业务事实的证据

如果什么证据都没有,但大家其实心里都明白,且裁判者也内心确信的情况下,一定要找来证人,使得裁判者好写裁判文书。

取证难度:★★

08、劳动者新单位的名片、电子邮件

取得对方的名片,最好是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与对方商谈业务。如果对方的电子邮件,有签名的设置,且有自动回复的功能,那就完美了。

取证难度:★★

09、合同洽谈的过程

在商业洽谈过程中,用录音或录像的方式,将洽商过程录音录像。

取证难度:★★

10、劳动者以新单位员工名义签订的合同等业务方面的证据

以客户方式签约或从客户处取得。

取证难度:★★★

11、劳动者与原来客户、同类客户进行商业活动、进出原来客户场所的影像资料

取证难度:★★★

12、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据

该证据,非用人单位及员工本人,一般查不到,但可以申请裁判机构调查取证。

取证难度:★★★

13、缴纳五险一金的证据

社会保险的缴纳情况,并非肯定或否定劳动关系的根本证据,因为缴纳社会保险的主体和实际用人单位往往不是同一主体。取证方式,参考上一种。

取证难度:★★★

14、微信、QQ工作群

提供员工在该工作群中,并有相应发言的证据。

取证难度:★★★★

15、银行发放工资的证据

取证难度:★★★★

16、工资发放证明,包括签收的工资条等

取证难度:★★★★★

17、考勤记录

纸张的打卡是个不错的证据,但往往没有单位名称。电子考勤也是个好证据,但也难以取得,即使取得,真实性也很难被认定。

取证难度:★★★★★

18、与新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入职登记表

基本无取得的可能性。

取证难度:★★★★★